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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应急管理局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定市邮政管理局 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邮寄、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非法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目前无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含网络销售)、储存等活动,均属非法行为。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三、凡存有烟花爆竹的单位、组织及个人,须主动向公安部门报告并上缴烟花爆竹产品。 四、对非法生产、经营、邮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没收相关物品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公安部门:110 应急管理部门:12350 交通运输部门:12328 市场监管部门:12315 邮政管理部门:301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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