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持续推动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不断激励从业人员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切实将隐患消除在事故成灾之前,保定市应急管理局现公布2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12月21日,保定市竞秀区某公司员工卜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复卷机刹车磨损严重,存在刹车失灵、可能损坏设备、引起人员受伤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做好现场警戒防护,同步告知设备维修人员,及时排除了故障,消除了隐患。不仅成功规避了安全事故,更保障了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充分展现了其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与敬业精神。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公司按照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决定给予该员工300元现金奖励,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为标杆,严守安全底线、强化隐患排查,共同筑牢生产安全防线。 案例二:2025年12月23日,博野县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员工田某在操作设备间隙,闻到附近有异常的焦煳气味。该员工立即暂停操作,循味检查,并第一时间按下急停按钮,随后迅速上报内部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人立即抵达现场,会同维修人员展开排查。经检查分析,确认该气味源于电机线路因长期高温老化导致的绝缘层轻微碳化,存在短路起火风险。维修人员立即对老化线路进行了更换与绝缘加固,快速有效地排除了电气火灾隐患,基于以上情况,对该员工在工作岗位职责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通报表扬。 公司按照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元,以资鼓励。同时,号召全体员工向他学习,共同营造公司安全举报奖励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