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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集中整治政务服务“窗口腐败”、安全生产领域风腐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通知》。 一是全流程优化许可事项。重点规范受理标准、专家管理、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4个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统一受理标准、实行补正“一次性告知”、专家盲选盲评、按时开展现场核查、严格许可决定程序等刚性措施,防止随意审批、暗箱操作,防范利益输送风险,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二是常态化加强政企沟通。重点规范事前指导、办结回访、问题反馈等3项服务举措,进一步细化明确重点项目帮办、证书到期主动提醒、每月回访抽查、多渠道受理投诉举报、对风腐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等工作内容,推动安全生产许可从“被动办理”向“主动服务”转变。 三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规范案卷评查、业务培训、工作纪律等3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案卷评查及整改、多途径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要求,形成审批、监管、监督三方合力,有效防范和降低廉政风险。 四是加强专家使用管理。重点规范专家入库管理、抽取使用、技术把关、考核评价、组织保障等5个关键环节,梳理列出分级分类建立专家库、组织签署廉洁承诺书、建立健全履职考核机制等14项具体规定,强化专家使用的全过程管控,确保专家评审工作规范、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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