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对象
保定凯曼毛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阳县杨家佐村北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案件来源
执法检查
所属行业
工贸行业
执法单位
保定市应急管理局
执法人员
李辉 王育斌
检查时间
2023.06.14
检查
情况
2023年06月14日,保定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保定凯曼毛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合毛1车间、2车间除尘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采用正压除尘,未采取火花探测等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处理结果及依据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河省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修订版)》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由裁量标准第十八进行处罚,拟给予保定凯曼毛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决定、措施,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竞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所有:保定市应急管理局 | 网站地图邮箱:bdajjwz@163.com 传真:0312-3088716 电话:0312-3088800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