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对象
唐县腾达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唐县薛庄子村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案件来源
执法检查
所属行业
工贸行业
执法单位
保定市应急管理局
执法人员
赵乃红 王育斌
检查时间
2023.06.07
检查
情况
2023年06月7日,保定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唐县腾达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员工薛京辉无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电工作业。
处理结果及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 的规定,并参照《河省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2修订版)》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由裁量标准第十二,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决定、措施,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保定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竞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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