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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按照省、市政府和市双随机办工作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公正公开为遵循,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失信惩戒最严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在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进一步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无事不扰,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此次抽查将采用“双随机+信用风险分类”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二、抽查要素 牵头发起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参与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抽查主体: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非煤矿山类企业 抽查比率:信用等级B为3%、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为10%。 抽查事项: 1.应急管理局: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油气开采、选矿厂)安全生产的检查;非煤矿山。 2.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3.消防救援支队: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注: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抽查时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抽查结果录入时间:10月31日之前 三、检查要求及流程 市应急管理局按实施方案抽取检查对象,派发到各配合抽查部门,各参与部门进行认领。各参与部门在确认检查和确认不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风险意识管控,充分认识到确认不检查需要担负的相关监管责任。由应急管理局负责通知主体抽查时间和准备要求。各参与部门抽查档案要完整、抽查人员要签字、被查单位要盖章、检查证据资料要留存。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应急管理局提供相应主体名单,参与部门共同协商确认,统一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并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简称双随机平台)派发至各抽查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登录双随机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检查对象确认。相关部门对抽查主体进行逐一核实,属于本部门监管对象且有监管事项的,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检查后点击“确认完毕”,进入人员随机匹配环节。 (三)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参与部门按照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将本部门检查人员匹配情况及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应急管理局。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对于同一检查主体,各部门检查人员应组成联合抽查组,由应急管理局抽查人员任组长,协调检查时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四)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五)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之日前(检查结果录入时间不迟于每次抽查结束之日)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省双随机办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抽查档案的保存。按照“谁检查、谁保存”的原则,抽查档案经抽查人员签字和被抽查企业盖章后交由检查人员所在部门统一保存。 (七)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各部门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各检查组将检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情况归集到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统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各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自动记于企业名下。 (八)检查结果运用。各级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企业高管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保定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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