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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应急管理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18-02-2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知晓度,争取社会公众的关心和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局制定出台的公共政策或重大政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二条 政策解读可通过处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

  第三条 网站是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保定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条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处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处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处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相关处室在起草本局重要政策文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需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

  (二)解读方案经处室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处室将解读材料提交局办公室在保定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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