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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应急管理局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发布时间:2024-02-2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保定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建立救助台账。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及时组建专班、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深入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排查摸底,建立《2023-2024 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确保不落一人、不丢一户。

三是规范申报程序。严格“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应急部门审批”工作程序,实施“无缝链接”,杜绝“钻空子”等现象,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目前,已救助约 17 万人,发放救助资金 4409.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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