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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2025年度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重大隐患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1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121521日,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7项,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1项。

一、清苑区保定市乐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消防值班记录中值班员刘某乐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的要求,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四款,构成重大隐患。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规定“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养老院实际每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六条第一款,构成重大隐患。

二、清苑区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

1.安全责任制度未覆盖后勤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部门的安全职责未明确,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4.4条的规定,依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三条第一款,构成重大隐患。

三、高碑店市福禄康颐养中心

1.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职责严重缺失,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且安全责任制未覆盖全部岗位如电梯管理岗位、电工岗位,造成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岗位责任制无法有效落实,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六条第一款,构成重大隐患。

四、高碑店市新城敬老院

1.《新城敬老院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院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根据敬老院《消防工作例会制度》,院长(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每月不宜少于一次”的要求,且未提供安全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未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六条第一款,构成重大隐患。

五、高碑店市北达未名学校

1.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不健全,未制定各部门消防职责,各人员消防职责未涵盖燃气厨房相关人员,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4.4条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构成重大隐患)。

六、高碑店市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1.该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操作人员脱岗且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分拣车间安全出口、安全通道被占用、堵塞;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未投入使用,现场部分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破损、被遮盖;高位消防水箱远传液位指示水位高度为0.2m,处于报警状态;现场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控制处于手动状态。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条b)款及第6.3.2条、6.3.5条、6.4.1条、6.4.2条、6.6.1条、6.6.2条,构成重大隐患。

七、高碑店市致远书店

1.西阅览室顶棚采用金属夹芯板搭建且芯材为聚苯乙烯泡沫材料,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5037-2022版)第5.3.3条规定要求,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 5.2b条,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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