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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核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0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630日至731,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检查发现问题公布如下:

一、保定康达气雾剂制造有限公司

1.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按《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制定,且未按单位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只有一个人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3.厕净车间材料库防火卷帘无机械启动装置,卷帘无法降落到地面,卷帘两侧都应有手动控制按钮(现场只有一侧有手动控制按钮)。

4.单位未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未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主要负责人职责中未明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安全职责。

6.未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履职能力考核。

7.未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未制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现有安全费用台账中包括有非安全生产费用。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未明确举报奖励标准;

9.安全操作规程中未明确工艺控制指标。

10.动火作业审批程序不能确保取样分析与动火验票的时间间隔要求。

11.应根据GB 17681-202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调整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存储时长。

12.发货中心库房内有库管员办公,排烟风机及照明配电盘在库内。

13.甲类库可燃气体报警器未接地。

14.大部分桥架端部未接地。

15.甲类库门卸人体静电装置(爆炸危险区)不是本安防爆型。

16.控制室可燃气报警记录不全(检定报警未记录),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不足,且无检查表。

二、保定华康化工有限公司

1.消防控制室值班两名人员均未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未持证上岗。

2.消防控制室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消防控制柜距墙的检修距离不足1米。

3.消防水泵房应急照明灯接线方式不应采用插头插座方式。

4.注气车间甲级防火门门框内和与墙缝隙处填充物为聚氨酯填缝剂,不满足耐火等级要求。

5.注气车间生产线传送带穿过防火墙处的孔洞,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微型消防站中个别人员退休或调离,未按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

7.未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履职能力考核

8.丙类罐区风险告知

9.办公区北侧储存发泡胶成品

10.除精制塔安全操作规程外,其他操作规程未明确工艺控制指标。

11.气雾剂车间北侧东侧搭棚储存桶装物料,且无防泄漏围挡。

12.压缩机室北侧探头接地不符合要求

13.罐区最东侧操作盘新加一出线接口未锁紧;北侧探头接线失爆、并未接地

14.多处平行敷设管路间距小于100mm的未按要求跨接

15.SIS压缩空气管手阀手柄未铅封

16.控制室无人值班。

17.空气呼吸器两套,无备用气瓶

18.赵某某未试压试漏,佩戴阀门冲上。

19.未将部分现场处置方案列入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三、河北太平洋危货储运销售有限公司

1.多处控制箱进线口松动、未锁紧;

2.DCS、SIY系统供气球阀未打铅封;

3.控制室插座未设PE线;

4.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控制室员工操作不熟练;

5.储罐区员工对消防设施性能不了解;

6.中控室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

四、河北龙禹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1.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消防电话有杂音;

2.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列入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演练;

3.空气呼吸器使用不熟练;

4.进入罐区门口一侧SIS系统急停按钮应设置相应标识。

五、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消防控制室人员脱岗。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有中级及以上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6人均为初级)

2.维保公司记录凭证与实际凭证不符,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流于形式

3.罐区消防车道无回车场;

4.甲醇罐VOC回收风机不防爆;

5.二氧化碳岗位欠氧报警未处理,控制室无人值守。

6.甲醇罐液位计、保护管末端未接地;

7.甲醇罐进出料管未设DCS紧急切断;根部未设双阀;软联接后支撑为硬支撑;

六、涿州市国泰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1.消防档案不完善;

2.消防水压低;

3.1#发油台泵后未设压力表;

4.4#、5#发油台控制盘预留穿线孔未有效封堵;4#发油泵接线少螺丝;

5.中控室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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